楼主,给你最权威的回答,第一张借条没有任何问题,因为没有写明借款期限,可以随时主张权利。不用怕诉讼时效。
第二张借条,是09年6月10日到期,2年诉讼时效,意味着11年6月10日前,他不还你的话,你要起诉了,否则就打水漂了,还有,所谓年息两分我不知道是不是对方故意骗你的,因为年息两分,20万的借款一年的利息只有4000元,比较低。至于房子抵押,一不知道是不是可以抵押的房子,农村的房子就不可以抵押,二,抵押要办理登记,估计也是白写的
第三张收条,既然是收条,落款应该是收到者某某某,而不是借款人某某某,整张收条表意不明,分歧严重,建议重新出具